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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有可能咬死小猫吗?小狗把小猫咬死了 没出血

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还是要保护好现场给警察打电话,请警察帮助处理这样的事情,毕竟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事情

不用负任何责任。 1,养狗是为了防止财物损失,而小偷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有能力判断看门狗可能带来的伤害却依然行窃,造成的损失自然只能由其自己负责。 2,小偷不是人打死的,而是狗咬死的,并且没人要求狗把小偷咬死。

说到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

遛狗不牵绳

算得上其中最突出的一个

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计其数

这不,上海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案例

狗狗闯祸,铲屎官被告上法庭

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张小姐带着自己的小狗,来到长宁来福士门前的草坪区域。张小姐想让自己的小狗活动活动,便没牵狗绳。也正是这时,“脱缰”的小狗遇到了在草坪上玩耍的5岁男孩小金。

小狗遇到萌娃,表现得十分兴奋,追着孩子跑了起来。

孩子看到小狗追来,颇为紧张,尖叫着一路闪躲。

看到孩子不停奔跑,小狗反而追得更起劲了,甚至发出了“呼呼”的低啸声。

孩子父母见状,十分紧张,冲上前去对着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张小姐一听也没好气:“你家小孩不跑么,狗就不追了呀。”

一场争吵就此爆发

双方的言语冲突一路升级

最后叫来了警察,还一起去了派出所

但最终调解未果

孩子的父亲想想气不过

便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将狗主人张小姐告上了法庭

并提出四项诉求

️️️

1、书面公开道歉。

2、赔偿医药费、车费共计100多元。

3、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4、赔偿律师费10000元。

对于这四项诉求

大多网友都选择支持小孩的父母

其中也不乏养狗人和爱狗人士

网友评论

@瓜大亨:妈呀,被狗追还不能跑?!

@杰杰是酷盖:不跑?开玩笑呢?小孩子怕啊当然跑啊……

@我是蔚蓝儿:支持起诉,干得漂亮!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

@秋菊打领结:不牵绳还强词夺理就应该付出代价!

@春天的土土:我自己养狗,但我也能理解有人怕狗,带狗出门必紧紧牵住,遇见怕的,还会赶紧带狗走开。

@超爱钱的马小玲:人不跑狗就不追不可能的,这话说出来人家没直接把你家狗打死都是因为人家爱护动物。

@凱西Kathyjoe休养生息:我也养狗,出门不牵狗绳就是狗主人的问题没什么好辩的。

@Rebecca小蓓蓓:真给我们养狗的人丢脸!

但被告张小姐对于这些诉求

每项都有异议

1、 要不要书面公开道歉?

被告方:我在现场明明已经道过歉了啊!路人都听到能作证的。

原告方:道歉取决于态度!被告是低吼着说的“对不起”三个字,完全是因为迫于压力,根本没认识到自己错误。

2、 是否有身体损害赔偿?

原告方:

小朋友描述腿上有“两个小孔”。

被告方:

1、医院检查显示无虞。

2、公共视频显示,狗狗完全没有跟小朋友有过身体接触。

3、小朋友最终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说明父母完全清楚小朋友没有受到伤害。

3、 是否存在精神损害?要不要赔?

原告方:

1、小朋友受到了惊吓,事发几天有时候会做梦惊醒,看到小狗会下意识躲开。

2、事发当天原告叫来的朋友与小朋友家人的口角冲突,对小朋友心理造成了损害。

被告方:

1、小朋友已经好了,情绪稳定生活正常。

2、事发当时是爸爸妈妈等案外人“吓死了”,小朋友很正常。

3、小朋友躲开小狗是爸妈引导教育导致的。

4、律师费诉求是否合理?

被告:争议标的才几十块,请个1万块的律师?!这明明就是小题大作借题发挥。

原告:我是为了教育小孩做人的道理,让他知道犯错要承担责任。所以我才坚持要起诉。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

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

事发时,小狗虽然没有咬到原告,但被告需要向原告做出书面道歉。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同原告父母提的,“希望被告知道对错,做错事情就要承担责任”这样的诉求。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原告5岁幼童由于被狗追逐产生惊吓,但是并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因此并没有支持原告精神抚慰金的诉求。

不过,法院对于原告要求的律师费一项,法院认为,这并非扩大损失,因而支持了原告的这项诉求,但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定为5000元。

一场吵架,5000元收场

有网友提出

赶紧就此案例进行普法教育

这起案件原本可以避免

如果养狗人能够遵守规则

这起官司就不会发生

所以,爱狗,

就为它戴上爱的绳索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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